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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的补充通知(中就培函〔2010〕109号)

2010.10.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技工教研室:

自《关于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的预通知》(中就培函[2010]99号)下发以来,各省级教研室积极推荐本省骨干技工院校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创新成果展”),同时对办好创新成果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根据部分省级教研室意见,现就举办创新成果展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各省教学教研成果展区

在原有技工院校和企业参展的基础上,为充分体现各省技工院校创新成果,特增设各省教学教研成果展区。请各省级教研室(或技校指导中心)负责汇总策划全省近年来技工院校在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实训设备研发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参展,以充分体现本省技工院校发展水平。

二、开展创新成果展评比活动

为发挥参展单位积极性,将组织开展创新成果展评比活动,择优对组织和参与程度高的省级教研室、创新成果所在单位、热心校企合作的参展企业颁发相应证书。

三、展品报送时间

(一)展板电子版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以QQ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技术支持单位;

(二)小型设备请于10月25日前运抵成都技师学院;

四、其他事项

(一)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

(二)其他事项请按照《关于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的预通知》(中就培函[2010]99号)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1、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蒋燕辰、马威、郭楠

联系电话: 010- 84661052、84661054、84661058

传    真: 010-84661059、84661050

2、大赛组委会技术支持单位

联 系 人:杨小春

联系电话:028-85266262

联 系 QQ:102449522,632818036

 

附件:1、参展单位展板要求及展位示意图

      2、参展回执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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