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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关于开展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荆组文[2010]19号)

2010.07.29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荆州开发区党委组织部,荆州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活动,宣传人才先进事迹,激励各类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是荆州市人才奖励最高奖项。奖项名称为 “金凤奖”,取“凤栖梧桐”、凤凰楚文化图腾之双重含义。分为金凤奖和金凤提名奖两个层次,金凤奖和金凤提名奖各10人左右,奖励对象不超过20人。

二、主办单位

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主办,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社承办,荆州新闻网、江汉商报、楚网作为媒体联动单位。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评选条件、评选进度、评选方法和程序对社会公开,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坚持科学人才观。以贡献大小为主要评比依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符合推荐条件者均可列为推荐对象,评审严格按照岗位贡献、社会贡献以及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比较。

(三)坚持鼓励引导、适当倾斜原则。注重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倾斜、向中青年创新型人才倾斜、向生产经营和科研一线的领军人才倾斜。

四、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

在荆州工作3年以上,各行业、各领域贡献突出的人士皆可作为推荐对象。此次评选不受户籍、学历、职称和所有制形式限制。

(二)推荐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荆州,遵纪守法,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荆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

2.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工业农业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荆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荆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事业、文化旅游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的专家、人才。

3. 以中青年为主,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近三年来获得国家和省级各类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等荣誉奖项,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参与评选时原则上有优先权。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

下发推荐通知,将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奖项设置、评选条件以及评选程序等相关情况,通过各大媒体广而告之,正式启动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

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按属地管理或人事归口管理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市直各部门、大专院校、人民团体汇总后报市委人才办。专家推荐需要有同行业或同领域正高职称3人以上联名推荐。群众推荐,需要本地或本系统、本单位15人以上联名推荐。允许个人直接向市委人才办自荐,但必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盖章。

第三阶段:初步筛选。

汇总所有推荐人选材料后,市委人才办根据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推荐人选。

第四阶段:初评。

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贡献大小、知名度、影响力、社会责任感等进行综合评价,初选评出40名初选候选人。

第五阶段:公众投票。

确定40名候选人后,将候选人事迹直接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荆州新闻网、楚网等媒体上播出或登载,接受市民投票。

第六阶段:复评。

邀请省内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市民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根据各占一半的比例,评出前20名拟奖励人选。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6人、专业技术人才4-6人、高技能人才2-4人、创新创业人才3-4人,分布比例由评审委员会酌情调整。

第七阶段:考察审定。

对20名拟奖励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通过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第八阶段: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由荆州电视台具体承办,并进行电视直播(或录播)。

六、申报办法

组织推荐、专家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需填写《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用于媒体新闻宣传,字数控制在1000-1200)。表格可在荆州党建网或荆州新闻网下载,其中被推荐人基本情况需由本人签名确认,推荐部门(单位)和被推荐人对所填写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完整后,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连同有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四楼413室)。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闫昌武 电话:8468742 8420777(传真)

附:《首届“荆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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