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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86号)

2010.02.22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

  职业分类体系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首次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划分和归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大典》已不能完全反映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不能适应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为准确掌握了解我国现阶段职业分类基本情况,为修订《大典》做好技术准备,我部决定对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这次调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进行。请有关行业部门人事劳动部门选择能代表本行业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特色的5至7家企事业单位填写《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中央直属大型企业负责填写本集团(公司)调查表。

  二、调查方法及相关要求

  我部已将《职业(工种)、岗位(职位)及人员情况问卷调查表》上传至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请参与调查单位自行下载调查表并认真填写,于2010年3月10日前,加盖公章后分别邮寄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处《大典》修订专用邮箱(doc@osta.org.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标准与监督处《大典》修订专用邮箱(zydd@cpta.com.cn)。

  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处

  联 系 人:李成、杜旭

  联系电话:(010)84661088、84661089

  传真号码:(010)84661080

  电子邮箱:doc@osta.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惠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标准与监督处

  联 系 人:吴庆春

  联系电话:(010)64401051

  传真号码:(010)64401087

  电子邮箱:zydd@cpta.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91号

  邮政编码:1000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 职业分类体系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首次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划分和归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大典》已不能完全反映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不能适应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为准确掌握了解我国现阶段职业分类基本情况,为修订《大典》做好技术准备,我部决定对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这次调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进行。请有关行业部门人事劳动部门选择能代表本行业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特色的5至7家企事业单位填写《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中央直属大型企业负责填写本集团(公司)调查表。 二、调查方法及相关要求 我部已将《职业(工种)、岗位(职位)及人员情况问卷调查表》上传至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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