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吴某于2008年1月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工作岗位为质量工程师。该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试用期内对职工进行考核,职工的去留问题取决于考核结果。试用期过半后,该公司对吴某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价结果...
王某所在的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在她多次索要后,公司仍拒绝发放拖欠的工资,王某于是不辞而别,也没有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她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未获支持。王某不服,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