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 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省公务员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为...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力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筹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去产能职工安置政策范围 将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范围由钢...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第四批国...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省...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2号),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年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高校: 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支持各地、各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下同),对列入省里支持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