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织牢工伤防线 保护职工权益

2025.09.01
蚌埠市有一起发生在工伤保险“空档期”的工伤事故,将由相关企业依法全额承担赔付责任。针对这一典型案例,蚌埠市人社部门发出紧急提醒:用人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及延期规定,确保无缝衔接。因企业疏忽导致参保“断档”期间发生的工伤,其全部待遇依法须由企业自行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自认倒霉”。 据了解,某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某中心项目,原定工伤保险期限至2025年5月20日终止,后因施工未完成,合同工期需延长。

近期,蚌埠市有一起发生在工伤保险“空档期”的工伤事故,将由相关企业依法全额承担赔付责任。针对这一典型案例,蚌埠市人社部门发出紧急提醒:用人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及延期规定,确保无缝衔接。因企业疏忽导致参保“断档”期间发生的工伤,其全部待遇依法须由企业自行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自认倒霉”。

据了解,某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某中心项目,原定工伤保险期限至2025年5月20日终止,后因施工未完成,合同工期需延长。根据蚌埠市《关于印发<蚌埠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合同工期如需延长,承包单位须于原合同到期前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费及延期手续。然而,涉及该项目的相关企业未能遵守此规定,推迟至2025年5月30日才提交延期申请,导致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在5月21日至5月30日期间出现了长达10天的“脱保期”。

不幸的是,工人崔先生于5月24日在该项目工地上发生事故导致受伤,此时正处于工伤保险“脱保期”内。

《安徽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原施工合同完工时间后办理建设项目参保时间变更或延期的,保险开始时间从补办手续的次日起重新计算。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延期,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在项目参保期外的,其施工人员工伤待遇由用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人社部门指出,此案中如果崔先生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因其受伤发生在法定“脱保期”内,其应享有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均由用工单位全额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依法不予支付。

此案例为所有用人单位敲响警钟: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延期等手续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必须时刻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期限,如遇工期延长,务必提前(至少在原到期日前15天)办理延期手续,杜绝拖延。“脱保”即意味着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独自承担全部法定赔付责任,代价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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