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直播版网络创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73号)

2025.06.27
培训教程》为主要依据,确定培训课程,帮助创业者了解直播创业趋势,找到契合自身直播项目,做好直播创业各项筹划,掌握直播运营关键技能,指导实践直播实操全流程,制定直播推广计划和运营优化方案,完成直播创业规划书,提交直播创业实践成果。 (三)培训标准。开展直播网创培训要按照《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组织实施规程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2号)中的《网络创业培训技术要点》要求,做好项目推介、学员选择、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后续服务、监督与评估各项工作。加强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直播网创培训功能应用,通过模拟实践提高培训实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主管部门: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发挥网络直播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蓄水池”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中心将指导各地开展直播版网络创业培训(以下简称直播网创培训),为投身互联网、新媒体的直播领域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指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要素

(一)培训对象。直播网创培训主要面向有直播创业意愿的人员,或依托直播平台具备可行性项目的创业者,或希望已创办的企业加强直播推广的小微企业主等。

(二)培训内容。根据直播创业者实际需求,以《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培训教程》为主要依据,确定培训课程,帮助创业者了解直播创业趋势,找到契合自身直播项目,做好直播创业各项筹划,掌握直播运营关键技能,指导实践直播实操全流程,制定直播推广计划和运营优化方案,完成直播创业规划书,提交直播创业实践成果。

(三)培训标准。开展直播网创培训要按照《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组织实施规程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2号)中的《网络创业培训技术要点》要求,做好项目推介、学员选择、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后续服务、监督与评估各项工作。加强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直播网创培训功能应用,通过模拟实践提高培训实效。

二、规范培训组织

(四)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规划直播网创培训。各省级主管部门按照我中心要求,每半年报送直播网创培训讲师培训信息,并指导各级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做好直播网创培训学员培训计划。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级主管部门应按照《网络创业培训技术要点》要求开展直播网创培训的讲师培训。2025年7月以前开展直播网创试点培训的地区,可面向试点期间参加过直播网创讲师培训的师资举办转化提高班,确保统一课程标准和培训技术。通过讲师培训或转化提高培训的讲师将进入我中心创业培训讲师库。直播网创培训讲师培训班及转化提高班的授课培训师均由我中心依托马兰花创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统一选派。

(六)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可按当地有关要求,在现有网络创业培训项目中增加直播网创培训相关要求,并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并对培训质量和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发放等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和评估。

三、增强培训保障

(七)整体筹划系统推进。各级主管部门要将直播网创培训作为网络创业培训的重要组成,做好培训实施及宣传推介。可结合本地直播网创实际需求和培训资金情况,对培训进行统筹安排,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培训补贴。有条件地区可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有需求的人员参加培训。

(八)关注重点领域结合。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挖掘直播创业在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项目,探索依托“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开展项目化培训的培训模式。

(九)完善服务促进转化。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资源对接,完善培训后续服务,促进就业创业转化。学员培训后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创业场地租金减免等政策。有条件地区可协调创业孵化机构、电商平台、专业服务(MCN)机构、供应链企业等,为学员提供孵化见习、流量支持、选品服务等。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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