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劳动纠纷。”通过案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拿到公司补偿金的劳动者周某高兴地说。“仲裁部门组织我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通过沟通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这个补偿金我们支付的心甘情愿”。作为争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南昌市某信息公司劳资人员张某由衷地说道。一场原本准备对簿公堂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终结。这是南昌市劳动仲裁委与南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司法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开展案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日,市劳动仲裁院受理了周某诉某信息公司劳动争议案。接案后,市劳动仲裁院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及时将材料移交给市司法局驻仲裁院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熊法官在接到材料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案前调解,通过熊法官耐心细仔的沟通协调、法律释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当场向周某支付了补偿款。
今年以来,市劳动仲裁院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以多元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特别是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案前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使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化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