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急事要求辞工,厂里以未提前打招呼为由扣我300元工资,我坚决不同意,在厂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来到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寻求解决。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当天派人到厂里协调,帮我要回了被扣的工资”。这是近日在江西省靖安县某厂打工的双溪镇河北村村民王小琴说起的一件事。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复杂化,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让劳动争议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江西省靖安县人社局在11个乡镇、1个县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基础上,组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基层劳动争议组织全覆盖。
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5-7人组成,主任由乡镇(工业园区)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等。主要工作职责是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把劳动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县人社局对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流程、调解员行为规范等作出统一规定,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该县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成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旨在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让劳动者就地就近表达诉求,节省劳动者的时间与成本。同时还可减轻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压力。今年以来,全县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调处劳动纠纷6起,为31名劳动者解决被克扣拖欠工资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