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贴心服务解民忧

2020.06.15
“真心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贴心服务让我尽快拿到了补偿款……”近日,河南罗山县丽水街道袁某将一面印有“仲裁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廉洁”的锦旗送到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说道。 袁某原是该县一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下岗后应聘到一物业公司工作近10年,先后任职保安、保安队长。半个月前,袁某因单位无故调岗不同意后被辞退来到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养老保险费。收到袁某仲裁申请后,该院工作人员立即对其仲裁请求开展审查并于当天快速立案。

“真心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贴心服务让我尽快拿到了补偿款……”近日,河南罗山县丽水街道袁某将一面印有“仲裁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廉洁”的锦旗送到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说道。

袁某原是该县一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下岗后应聘到一物业公司工作近10年,先后任职保安、保安队长。半个月前,袁某因单位无故调岗不同意后被辞退来到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养老保险费。收到袁某仲裁申请后,该院工作人员立即对其仲裁请求开展审查并于当天快速立案。虽然袁某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但该院工作人员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积极与被申请人多次联系沟通,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并运用换位思考法耐心地向被申请人讲解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调解协议。随后,被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及养老保险费补偿款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至此该起劳动争议圆满解决。

近年来,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工作思路,积极创新“一案五调”工作模式,积极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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