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招用人员较多的地方,且用工形式复杂,工伤(亡)事故在所难免,处理未参保的工伤(亡)事故十分棘手,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近年来,江西省靖安县人社局把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政策宣传、部门配合、改进服务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未发生因工伤(亡)处理不当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到目前为止,全县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有29个,参保人数达3685人,参保缴费67.12万元,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宣传,增强参保意识。人社、住建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等。同时,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发放到建筑工地项目部,向相关人员讲解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单位参保意识,消除其侥幸心理,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
二是抓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加强与住建部门密切配合,住建部门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全县建筑工程建设情况,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前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住建部门凭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三是抓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社保经办机构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工伤保险参保所需资料,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