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模拟仲裁庭开庭!吹响“要素式”办案改革冲锋号

2020.06.09
“本次‘要素式’办案庭审,改变了原有传统办案模式、创新精简了流程文书、提高了案件庭审效率、减轻了群众诉讼劳累和庭审人员负担,庭审时间较以往减少了一半左右。”宜昌市“要素式”办案改革试点单位——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友谊介绍道。 6月5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拟仲裁庭观摩活动在宜都市人社局举行,宜昌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的37名仲裁员、书记员代表认真观摩了案件庭审,并对“要素式”办案庭审了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次‘要素式’办案庭审,改变了原有传统办案模式、创新精简了流程文书、提高了案件庭审效率、减轻了群众诉讼劳累和庭审人员负担,庭审时间较以往减少了一半左右。”宜昌市“要素式”办案改革试点单位——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友谊介绍道。

6月5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拟仲裁庭观摩活动在宜都市人社局举行,宜昌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的37名仲裁员、书记员代表认真观摩了案件庭审,并对“要素式”办案庭审了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要素式”办案”是指围绕仲裁案件要素进行立案、庭前准备、庭审和裁决的办案模式,是对传统固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模式一个重大变革和创新突破,也是湖北省人社厅和宜昌市今后推行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5月13日,宜昌市人社局印发实施了《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改变传统固定环节办案,实行以案件具体要素为中心的办案模式,在2020年按“试点探索、培训动员、全面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本次“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活动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也为全市各级仲裁队伍贯彻落实“要素式”办案改革,提供了直观、全面的指导,起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规范案件庭审、学习办法经验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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