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稳健运行,云南省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从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对账流程、适时开展基金安全监督检查以及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入手,扎牢基金安全“篱笆”,杜绝“隐匿、挤占、挪用、转移”基金现象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对经办环节进行全面的认真梳理,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从制度上规范经办行为,堵塞漏洞。二是规范五大对账流程。完善业务部门与税务部门、财务部门与银行、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与县财政、财务部门与市级经办机构对账流程,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将对账机制贯穿于基金收、支全过程,保证收、支核算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三是以查促改、以查促管。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内部控制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增强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能力。四是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促全局职工树立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和防范腐败不廉洁行为发生,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截至2020年5月31日,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人数为54298人,收缴保费1182.89万元;在册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为41617人,月发放资金723.35万元,1月至5月累计发放资金2678.04万元,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做到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