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一次不用跑,一分钱没交也能领养老金,多亏了你们的帮忙,真的太感谢了!”在浙江省台州黄岩区平田乡敬老院,庄前村村民李小青用微颤的双手紧紧握着平田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经办人员小余的手,久久不肯放下。
原来,李小青老人出生于1958年,是黄岩区的一名在册低保人员,多年来家境贫困,子女常年在外打工,无人照顾。黄岩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王通过比对民政低保人员数据和社保系统参保数据发现,该老人虽然已满60周岁,但没有领取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由于老人居住在养老院且无任何联系方式,小王随即拨打了在平田乡便民服务中心的社保经办人员小余的电话,委托小余转告老人携带身份证到便民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这样不仅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100元的政府代缴保费优惠,今后还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当天下午,小余来到留守老人李小青居住的敬老院,告知其事情缘由,老人听后却面露难色,在小余的一番追问下,老人告诉小余由于自己年迈行动不便,子女又常年在外,不方便办理参保手续。小余听后拍了拍胸脯说到:“您放心,您只要告诉我您本人的银行账号,接下来的手续我来替您办。”“那真的太好了!谢谢啊!”老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随后,小余带着老人的身份证来到平田乡便民服务中心,不到10分钟就办好了老人的参保和退休手续。
为实现低保群众“应保尽保”,确保低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黄岩区养老保险中心紧紧围绕社保扶贫的目标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完善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及退费机制。同时,该中心定期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传送与比对,对发现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鼓励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参保不留死角。低保人员或其亲属只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即可到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100元的政府补贴,低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实现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