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社局下发了《袁州区就业扶贫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分别从积极应对疫情、开展技能培训、开发专岗安置就业、激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自主创业、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等6个方面,细化了10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助推脱贫攻坚。
《要点》规定,加大对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支持。凡16—65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均可免费参加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结合岗位需求和生产特点,开展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次,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支持。强化培育发展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用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并对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给予1200元的吸纳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不足的扶贫车间,给予半年监测缓冲期,并及时提供后续帮扶。同时,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开发一批就业扶贫专岗用予就业安置,优先安排16—70周岁的弱能贫困劳动力上岗。
《要点》强调,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满2个月以上,每引进一人,给予乡镇(街道)、村(社区)700元奖励。
此外,加大组织化劳务输出的支持。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落实交通补贴,标准为区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贫困劳动力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可由当地村(居)委会核实清楚并将其外出务工情况在本村民小组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帮扶干部提供签字佐证材料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作为补充材料。
《要点》指出,加大激发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的支持。鼓励更多的贫困群众树立“我脱贫、我光荣”的观念,重点宣传和报道一批通过就业创业、劳动脱贫典型和扶贫先进人物,激发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