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疫情期间敲响仲裁“第一槌”

2020.04.24
江西省永新籍文某以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赔偿争议纠纷为由向永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永新县某某超市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经永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查,其请求事项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成立了合议仲裁庭。2020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该庭敲响了疫情期间仲裁“第一槌”。为营造疫情期间一个安全健康的开庭环境,该院在开庭前期做足了充分准备工作,工作人员、参加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佩戴防护口罩。

近期,江西省永新籍文某以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赔偿争议纠纷为由向永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永新县某某超市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经永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查,其请求事项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成立了合议仲裁庭。2020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该庭敲响了疫情期间仲裁“第一槌”。为营造疫情期间一个安全健康的开庭环境,该院在开庭前期做足了充分准备工作,工作人员、参加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佩戴防护口罩。庭审中,仲裁员们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和答辩,严肃查明案件事实,公平组织双方辩论,审理程序规范,环环相扣。书记员准确地进行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庭审持续了二个多小时,因案情复杂,经调解无效,合议庭宣布,该案在经过评议后将由仲裁委择日裁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对案件审理有了直观了解,提高了企业及员工遵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扩大了仲裁工作在我县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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