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维权之路会很漫长,没想到仲裁委这么快就帮我顺利解决了纠纷!真心感谢你们!”4月14日下午,在南昌市劳动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调解室里,现场拿到补偿款的劳动者姜某感激地说道。
今年4月初,市仲裁院的网络受理邮箱,收到了一封姜某的劳动仲裁预申请邮件。姜某为江西某技术有限公司员工,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补缴社保、加班费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收到材料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姜某取得联系,了解到他在广西工作,往返南昌一趟要花费较大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为避免疫情期间风险,市仲裁院启动了案前调解程序。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姜某、公司负责人陆某沟通,为双方耐心、详细、反复讲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提供了法律释明和必要的风险提示。最终,双方当事人愿意进行案前调解,4月14日,在市仲裁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了意见交换,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公司负责人陆某当场支付了姜某补偿款。
为高效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积极及时应对疫情期间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市仲裁院以“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为原则,积极开展案前调解工作,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有效提高了仲裁办案质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目前,市仲裁院共调解成功了15起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