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人社局的同志,你们太给力了,将我的工资追回来”。戴某富高兴的对我们说。
“没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太客气了”。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叮铃铃……靖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急切的响了起来。
“喂,你好,这里是靖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
“喂,你好,老板说不发我工资,怎么办啊”?
“你好,别急,慢慢说”。
原来,戴某富在靖安县某小区门口帮老板余某卖牛肉,工作了一个月,余某却不按原先约定的100元/天结算工资,只能按照80元/天结算工资。这样算下来,戴某富相当于给余某白干一个星期,急的晚上都睡不着觉,现在又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想起上次微信公众号看到人社局宣传“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就赶紧打电话来需求帮助了。
靖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在记录事情经过后,立即电话联系余某,核实事情,余某承认确实口头约定100元/天,但由于戴某富不主动做事及做事情不仔细,这才提出按照80元/天给戴某富结算工资。了解了事件经过后,靖安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从情理和法理上做余某的工作。情理上,大家都是当地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这点小事,以后都很尴尬,而且如果觉得戴某富做事不仔细,当时就应该指出来,而不是等结算工资的时候,才来秋后算账;法理上,余某和戴隆富有口头约定,这个约定就有法律效力。
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余某表示,自己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给戴隆富提个醒,希望戴隆富下次在别的地方工作,能够更加认真仔细,对于戴隆富的工资,由于现在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一分不少的通过微信支付给他。
当戴隆富得知这个消息是,高兴的对工作人员连连道谢不已,又面露难色的说,自己年纪大了,不会用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希望拿到现金。工作人员又联系余某,将钱转到工作人员的微信上,工作人员再把现金给戴某富。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这一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靖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积极推行的劳动纠纷电话调处制度,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