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疫情影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的情况,晋中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截至3月31日,晋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已外出务工就业83126人,总就业人数较2019年增加2498人。
就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工作,晋中市委书记赵建平表示,这项工作是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应尽之责,需要各县(区、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具体抓。
3月13日,晋中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通知》,明确各县(区、市)为落实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从3月15日起,全市实行每日汇总、每周调度、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到3月底前,全市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我们就是要紧盯3月底全部就业这个目标。”晋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书铭说,更要加强协调指导,统筹调度,压实责任,定期通报,确保落实到位。
为此,晋中市通过实施企业帮扶就业一批、市政项目就业一批、涉农项目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农村产业就业一批、劳务安排就业一批、“爱心”岗位就业一批等“七个一批”具体举措,共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26203人。
与此同时,晋中市用真金白银鼓励各县(区、市)及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晋中市在五县帮扶榆社、支持非贫困县十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十条措施等政策的基础上,对提供“爱心”扶贫岗位的企业,将由各县(区、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补。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各县可优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市财政从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中适当给予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晋中市将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并帮助实现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0元给予奖补;对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财政按照每人500元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奖补;对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从各地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补。
晋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全市各县(区、市)、各个部门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倾斜使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效帮助贫困劳动力通过务工就业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