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权益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拖欠工资这个重点问题来设计,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从压紧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方式、监督检查手段等各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同时,该《条例》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作出了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等违法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等,对谯城区4万余名建筑领域农民工将是保障工资报酬权益的有力武器。
据统计,今年以来,谯城区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187起,为2921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6892万元,综合运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措施,全力打造农民工工资支付“绿色通道”。(卞德庆 李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