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京口区积极发挥激励机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2020.04.02
日前,镇江市京口区依据《镇江市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落实“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 激励机制从四个方面17条措施给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惠待遇。一是给予荣誉精神激励。建立“红白”名单,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系统,供社会查询。“红名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予以标注。

日前,镇江市京口区依据《镇江市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落实“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

激励机制从四个方面17条措施给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惠待遇。一是给予荣誉精神激励。建立“红白”名单,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系统,供社会查询。“红名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予以标注。“白名单”纳入工信系统,并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二是特殊政策优待。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优先享有工伤保险费率的下浮政策;优先享受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有效期延长规定;优先免费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及相关入企送课上门服务。三是享受政务绿色通道。在没有被举报或投诉前提下,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伤预防、宣传工伤和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推送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获取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资格、推送劳务输入基地等。四是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

通过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激发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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