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鹤壁市人社局联合发改、财政、教育、工信等五部门出台《鹤壁市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鹤壁市鼓励外地人力资源到鹤就业创业的八项政策措施》,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市、县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基层经费保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源向农村、重点群体倾斜力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核心业务流程统一,保障各类服务对象享受机会均等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二是出台鼓励外地人力资源到鹤就业创业8项政策举措。加大对外地入职人员补助力度,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额报销来鹤入职产生的交通费用,按60元/人标准实施健康体检补助,子女入学享受本地居民标准,持有技师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年4800元的租房补贴,指导本地企业提供福利待遇。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招工服务,加大对引进技术人员奖励标准。对企业新录用员工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分别按300元/人和1200元/人给予补贴。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入驻创业园区单位,连续3年给予最高1万元的运营补贴;对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