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肃州区落实政策促发展,稳岗扩就业

2020.03.09
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梳理制定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落实机制工作流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 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巩固脱贫成果,人社局会同各乡镇开展劳动力和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调查,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储备转移就业岗位,确保农民工群体“有岗返、有工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梳理制定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落实机制工作流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

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巩固脱贫成果,人社局会同各乡镇开展劳动力和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调查,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储备转移就业岗位,确保农民工群体“有岗返、有工做”。鼓励辖区内企业、各产业园区积极吸纳肃州区籍农民工等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至目前,肃州区共输转农村劳动力4312人,其中省内输转3405人,省外输转907人。

返还失业保险费情况

全面落实省市稳岗返还政策,对疫情影响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数量低于员工总数的10%)且2019年度尚未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开辟援企稳岗政策“绿色通道”,主动梳理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232户,涉及职工9336人,返还失业保险费223万元。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从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从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交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通过全面清理,每月可为全区1795户参保企业16755名职工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1178万元,在疫情影响期间,预计可累计减免保险费5890万元。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加大创业担保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材料,对疫情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物资生产、供应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通绿色通道,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至目前,累计为6户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贷款155万元。

强化服务保障企业用工

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搭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信息沟通的桥梁,不间断举办“抗击疫情,助力企业‘春风行动’”系列网络招聘活动,利用“肃州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肃州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用工信息,肃州区各企业和2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也可自主登录肃州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免费注册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至目前,通过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发布招聘(求职)信息10期,为60户企业发布用工岗位4562个。

支持创业孵化园区减租减费

落实孵化园区减租补贴政策,对尚在三年政策扶持期内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园区,使用省级下达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对历年认定的市级创业就业孵化园区和已过扶持期但仍在认定标准以上的省级园区,最高给予不超过减免费用的40%或10万元的补助。支持省级创业孵化园区酒泉故事文化创意产业园率先响应,对入园企业实行房租“2月全免、3~4月减半”和物业费、水费全免措施,直接减少园区内的35户小微企业费用支出26万余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复工复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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