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登:“隔空”处理劳动纠纷 仲裁程序不间断

2020.03.06
当事人刘某2018年入职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资待遇支付与公司产生纠纷,向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委立案受理后定于3月5日开庭审理。受疫情影响,该案当事人刘某外出不便,担心其权利难以得到及时维护。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后,主动和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启动电话 调解程序。仅经过半小时调解,双方即达成一致,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10000元,真正做到了“疫情隔断程序不断”和“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文登仲裁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的“一案四调制”原则,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尽可能使双方当事人减少往返次数和聚集次数,同时,依托多层次多元化调解体系,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镇办、企业,拓宽了争议案件的调解渠道,进一步方便职工维权。

“仲裁员,我在老家,现在封村了,我没法来参加庭审调解,这要怎么办?”电话那头传来了职工刘某着急的声音。“您别着急,我们有办法。”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通过电话调解,仅半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经济补偿纠纷案件,得到职工与企业的好评。

这已经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文登区第三次成功利用电话进行“不见面”调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刘某2018年入职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资待遇支付与公司产生纠纷,向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委立案受理后定于3月5日开庭审理。受疫情影响,该案当事人刘某外出不便,担心其权利难以得到及时维护。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后,主动和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启动电话   调解程序。仅经过半小时调解,双方即达成一致,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10000元,真正做到了“疫情隔断程序不断”和“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文登仲裁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的“一案四调制”原则,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尽可能使双方当事人减少往返次数和聚集次数,同时,依托多层次多元化调解体系,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镇办、企业,拓宽了争议案件的调解渠道,进一步方便职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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