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科学评价工程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日前,天津市人社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意见,明确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方向。
改革主要体现四方面特点:一是健全了制度体系。规范了层级设置,建立了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并与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实现对应。二是突出了业绩导向。坚决破除“四唯”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以研究报告、工作方案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学历、任职年限等设置了破格申报条件,确保“干什么评什么”、“干得好就能评”。对重大原创性成果,可“一票决定”。三是创新了评价机制。采取单位聘任、以考代评、专家评审和考评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规范职称评审管理、畅通非公人才申报渠道、建立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向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才倾斜、推动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真正实现“谁用人谁评价”。四是强化了服务和监管。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网上查验”,实行电子化职称证书。加强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监管,推行评审专家库制度,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逐步实现在线评审,强化廉政保密措施,加强对评委会的抽查、巡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并做好政策宣贯,保障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