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就业和扶贫工作实现新年良好开局

2020.01.21
020年1月20日,蒙城县召开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人员选岗会议,各乡镇分管就业的领导和基层人社所参加了此次会议。借助此次会议,蒙城县针对新一年的就业和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层层动员,逐级部署,确保了新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就业创业促进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特岗人员新春走访慰问。把走访慰问与政策落实调研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见一次面、谈一次心、开一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特岗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

2020年1月20日,蒙城县召开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人员选岗会议,各乡镇分管就业的领导和基层人社所参加了此次会议。借助此次会议,蒙城县针对新一年的就业和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层层动员,逐级部署,确保了新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就业创业促进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特岗人员新春走访慰问。把走访慰问与政策落实调研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见一次面、谈一次心、开一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特岗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把特岗最新政策讲细、讲深、讲透,重点宣传特岗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等政策。

二是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招聘会。蒙城县“2020年春风行动”暨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2日(正月初七至初九)在县汽车会展中心举办。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积极参加招聘会,做到应到尽到。

三是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按季度申报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用为标准(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575元给予劳动者;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要求各乡镇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

四是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财政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就业扶贫工作

一是落实贫困劳动者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要求各乡镇针对我县在外地稳定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摸底情况,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申报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每年度县外市内200元/人、市外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年1500元/人。

二是加强扶贫公益岗管理。按照乡镇实际需求,合理开发扶贫公益岗。重点加强对扶贫公益岗的管理,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安置,谁管理”原则,由村(社区)确定专人管理,负责扶贫公益岗聘用人员的学习、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对不能正常上岗的,及时动态调整并上报,切实防范“发钱扶养懒汉”现象。

三是精准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对我县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台账。组织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技能脱贫培训,培训合格后,给予伙食、住宿、交通补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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