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既是群众的期待,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更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鼓楼区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政策落实,按照“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创新思路,优化流程”的总要求,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责任
鼓楼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先保后征”、“谁用地、谁负责”等要求,切实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组织领导,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落实业务经费保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拟制下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改时限,建立完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内容,与社会保险扩面指标等一并进行考核,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解读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工作实施以来,除加强区级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外,更加重视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和拆迁征收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围绕93号令、《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逐项逐条解释政策内涵,使所有经办人员、拆迁人员真正读懂政策、理解政策,掌握业务流程。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辆、召开村民会议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参保程序,并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复杂,部分群众不愿参保缴费的实际,进村入户给参保群众讲政策,算细账,促参保,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消除疑虑。同时,以待遇领取人员参保为突破口,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动员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
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措施
在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对保障方案的拟定、审核、公示、参保人员信息申报、账户管理等所有环节进行规范,细化流程,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明确对象,加快推进。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保中心、农水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逐社区、逐户、逐人、逐地块对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认登记,准确确定失地比例、参保类型及参保对象,做到应参的被征地农民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参,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为参保工作打下了坚实地基础。二是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区自然和规划局认真履行征地程序,严格执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将征地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归集到位;区农水局、街道办事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逐项目产生的入保人员名单严格审核,确保上报名单的实效性;区财政局负责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对征地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区人社局在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资金到账后,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审核、管理和落实工作。三是严格审核,确保零差错。对已纳入待遇领取的被征地农民重新核实信息,防止冒领、重复领、错领现象发生;对新增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材料建立三级协查审核工作机制,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逐级复核审批,坚持阳光操作,及时进行公示,保障被征地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