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资金。
通知指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本次返还标准按申请企业2018年度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和6个月铁岭市失业金平均标准确定,单户企业发放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018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2019年前三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增值税、所得税及利润与2018年度同比分别下降30%以上(含30%),2019年度有新签订的订单或者以前年度有较大额度的剩余订单;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失信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2019年度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可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就业中下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裁员和信用及订单等情况进行审核,所需提交材料与“企业稳岗返还”一致。除上述材料外,企业还需要提供2019年前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能够印证3项指标的相关财务报表。
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并且“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与“企业稳岗返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此项政策是铁岭市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继2015年开始执行的稳岗补贴政策中返还力度最大的一次,体现了市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关怀和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