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出台《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明确每两年选拔一批乡村振兴人才,每批次100名左右,以推动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五星、3A”创建等活动。
“领雁计划”人才选拔对象,是为绍兴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优秀人才,评选重点关注六大领域的人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五星、3A”创建、农技研发推广、乡贤反哺家乡及文化传承发展人才,选拔以业绩贡献度、经济社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为主要依据。对入选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将给予一次性两万元奖励;对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贷款额2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两年全额贴息,并在相关项目申报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