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昆山市医疗费用报销各区镇及昆山农商行(“社保金融超市”)的受理报销金额从单笔2万元提升至5万元,且增设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医疗费用报销网点,“社保金融超市”受理网点也从5家增至36家,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医保业务就近办、方便办。
据悉,昆山市医疗费用报销各区镇及“社保金融超市”的受理对象为待遇享受期的昆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受理金额为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昆山市医疗保险就医规定。报销时,如门诊报销则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发票无明细或明细不全的,另提供费用明细)、门诊病历、转诊单(转诊人员)等;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住院报销则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转诊单(转诊人员)等。
值得注意的是,昆山市各类报销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首选社会保障卡及原市民卡金融账户、退休工资账户,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请携本人身份证至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及下设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此外,当年度医疗费用合规自费达到昆山市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大病保险待遇也直接支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