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对选手、教练、办赛单位、集训基地均明确奖励政策。
青岛市明确选手奖励标准,加大对顶尖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给予5万元至2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6名的选手,纳入全市技能领军人才管理服务对象范围,在国家或省奖励基础上按较高标准给予同等奖励;对市级一类竞赛职工组前6名获奖选手给予1000-10000元奖励,对学生组前6名获奖选手给予800-5000元奖励,颁发名次荣誉证书。
青岛市奖励集训基地和专家教练,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企业,积极创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和省级竞赛集训基地,分别最高给予创建单位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补。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指导训练参赛选手获得前3名的技术指导专家或教练,在参加青岛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时优先推荐。
同时,青岛市引入市场机制承办赛事,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承办世界级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竞赛,对圆满完成办赛任务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承办市级一类竞赛,按照平均每项5万元标准给予承办单位奖补,按照每项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区市奖补。(青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