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恭城瑶族自治县专门出台《鼓励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主要用于经营户扩大经营规模、购置与经营相关设备及支付租赁场所的租金等,防止套取、抽逃、转移扶持资金的行为。
该《细则》指出,因种植业、养殖业国家另有政策扶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种养业的,不再享受此次创业补贴。
据悉,符合补助条件的新个体工商户可向属地村委会提出补助申请,需提交申请报告,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业培训(SYB)合格证、相关行政许可证复印件、1年经营收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作者/郑智敏 原文编辑/谌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