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成了数字化仲裁庭并投入使用。
新建成的数字化仲裁庭使用面积达50多平方米,庭审区设有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和证人等席位,各席位配备了数字化显示器,实现了庭审笔录、证据演示等在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同步显示。同时,数字化仲裁庭安装了证据演示系统,配备了全方位高清数字摄像机、发言话筒等设备,具有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同步录像、证据同步演示和庭审网络远程观摩的功能。
数字化仲裁庭的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庭审程序,有力地提升了仲裁工作的公信力。(王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