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甘肃省庄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14名农民工递交的关于一家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仲裁申请书。该公司停产,目前处于法院拍卖阶段。仲裁院迅速将案件报送至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仲裁执行联动,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庄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刚说:“我们加强与司法援助中心协作,对一些案情较为复杂,涉及到劳动纠纷的农民工案件,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帮助他们维权。同时,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争议的案件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结案。”
去年至今,庄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办理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立案办理、仲裁裁决等方式,共为33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30.05万元。
即时受理 应急处置群体性案件
今年年初,来自四川凉山的冷则热古带着妻儿和40多名老乡,走进庄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场的两名监察员与冷则热古交流后得知,他们40多人在一家砖厂工作6个月,被拖欠工资20多万元。雇主说好在他们回家的前一天付清工资,但当冷则热古一行人订好回家车票后发现,雇主失踪了。在联系无果情况下,冷则热古和他的老乡只好求助庄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了解情况后,监察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过连续数日的加班加点后,最终督促雇主为44名农民工支付了拖欠的21.02万元工资。
“我们设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网民留言和批转案件,做到即时受理,投诉一起、查实一起。特别是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争议的案件予以优先受理,以最短时间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庄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新平说。
庄浪县现有建筑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用人单位116户,涉及从业人员4698人。为此,庄浪县人社局制定《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预防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制度保障 推动治欠保支任务落实
近年来,庄浪县累计收取263个建设项目的保证金3490.37万元,对竣工未出现欠薪的97个建设项目,退还保证金891.89万元。
同时,庄浪县人社局在建设工程领域,督促施工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开始施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在各工地悬挂权益告知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我们督促施工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委托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施工作业队队长代领代发,并且需要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王新平说。
庄浪县除了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建立欠薪“黑名单”外,还对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降低缴纳保证金比例、给予政策扶持和实行联合奖励。
2019年,甘肃省庄浪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甘肃喜客来贸易有限公司3户企业就因诚信经营名列“红名单”。一位企业负责人说:“企业失信,成本高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去年,庄浪县累计对342个用人单位和36个工地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284份,现场协调处理劳动纠纷13件,立案受理办结投诉案件19件。
动态监管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据王新平介绍,在建立110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庄浪县人社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同时,庄浪县人社局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预警企业欠薪。此外,当地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执行联动,解决了庄浪县一家矿业公司拖欠83名工人工资139.55万元,以及一家牡丹种植基地拖欠62名农民工工资9.71万元的问题。
庄浪县还健全了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两网化”管理体系。全县共划分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9个、三级网格296个,完善了“服务重心向下转移、监察信息向上汇集、监察业务上下联动”的劳动监察执法机制。
2019年至今,庄浪县人社局指导劳动用工相对集中的城区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规模性企业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庄浪县人社局还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用工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4次,累计对123户用人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补签劳动合同642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02%。(记者 赵文 通讯员 罗登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