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甘肃省有关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方式配备村医,确保贫困县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村医。
通知明确,可按照“一年一聘”的原则,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医学学历和执业资格的退休人员中返聘部分65周岁以下的人员补充到村卫生室工作。同时,乡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承担村医工作。派驻人员可以轮换,但原则上要至少服务满1年,对其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考虑。
甘肃省要求各地提高村医待遇和村医岗位的吸引力,并落实村医一般诊疗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医不仅享受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可领取1000元的基本工资,服务1000人以上的村医还可每月领取300元省级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