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潜山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4个试点县(市、区)之一。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四个突出”助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运营全过程。截止目前,经市财政、人社、扶贫部门共认定就业扶贫驿站35家,拟新建5家,正在稳步推进中。
一是建设上“突出”闲置资产利用。我市扶贫驿站建设规划初期,明确了主要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充分利用空置的企业厂房、校舍、商业铺面开展扶贫驿站建设,高效地盘活闲置资产,实现了“腾笼换鸟”,又做到了不因建设驿站而增加村集体负债。
二是项目上“突出”镇村产业规划。在驿站入驻项目的选择上,我市按照“围绕产业、一村一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镇村产业基础、群众技能特长,对接了一批贫困劳动者易学易会或经短期技能培训即可上手操作且有一定的群众参与基础,又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的项目入驻,起到了带动就业,实现村集增收明显的效果。
三是运营上“突出”部门资源整合。联合商务部门,依托我市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将延伸到镇村的“村级电商服务站”、“供销e家”,建成驿站的电商服务中心,借助毗邻镇村为民服务中心、村级党员活动室开展技能培训,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了扶贫驿站的常态化运营。
四是服务上“突出”政策精准叠加。按照文件,对建成并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的扶贫驿站,补助10万元左右就业资金。另从2018年起,市财政部门从就业扶贫资金中按每个驿站平均6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奖补。对贫困劳动者在就业扶贫车间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协议,每月给予100元的就业补助。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劳动者签订 6 个月以上的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对创办扶贫车间的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优先安排额度10万元、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和“1+1+N”模式的财政贴息扶贫小额信贷。
两年来,拨付驿站建设补助及运营经费共计709万元,现有就业人员991人,就业扶贫驿站为我市的就业脱贫工程带来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