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保降费为企业全年减负60亿元

2019.05.13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

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将惠及全区所有的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据测算,2019年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60亿元以上,从而大幅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国家要求,降费减负,既要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又要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对于已经退休的职工,养老金仍按原计发办法发放,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现在的发放水平。对于政策调整后退休的人员,国家将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李虹影)


  • 企业
  • 社会保险
  • 降低
  • 费率
  • 降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