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输出输入工作手册》。
手册聚焦解决劳务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定位在如何做好具有劳务协作关系(特别是省际劳务协作)的劳务输出输入工作,目的是供各地学习参考,提高组织化程度。
“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输出输入工作流程”是手册的核心内容,分输出地工作流程和输入地工作流程。地方在做好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以下是部分地方典型做法,供参考。
典型经验做法
一、 输出地经验做法
【做法1】 输出地输入地共同推动工作机构建设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怒江州)培训了大批劳务经纪人,做到了劳务经纪人村级全覆盖。广东省珠海市出台奖励办法,培育壮大怒江州劳务经纪人队伍,鼓励劳务经纪人组织动员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驻厂开展稳定就业跟踪服务。
怒江州设立驻珠海劳务服务工作站,5名干部长驻珠海市。珠海市在办公场地、住宿条件等方面提供便利,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工作站服务怒江州在珠海务工人员,开展就业动态跟踪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务工人员动态信息台账。
【做法2】 设立驻企业工作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与山东省烟台市开展劳务协作,固原市在烟台市设立了多个工作站。工作站设立在用工数量较多的企业,便于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动态,加强管理。如果企业不具备设立工作站的条件,但招用人数超过30人,尤其是招用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由烟台市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企业进行管理。
【做法3】 搭建互联网平台精准摸底
湖南省建立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成开发了人员管理、省部对接、人岗匹配、数据统计等7大子系统、40个功能模块,配套推出劳务协作脱贫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信息及时推送、人岗智能匹配、在线面试招聘、就业状态监测、动态跟踪服务等功能。
湖南在全省推广使用这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借助这一平台,湖南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信息、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再摸底。对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员的就业意愿、技能素质等进行再核实,在此基础上,将全省已转移就业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锁定为劳务协作脱贫攻坚的服务对象。
【做法4】 每村配备信息员
陕西省汉中市为全面掌握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实现就业脱贫提供基础信息保障。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了汉中市劳动力信息调查系统,各县(区)在辖区范围内对每个村配备一名村信息员,并按月向村信息员发放补贴。村信息员每人配有一台平板电脑,逐户采集劳动力基础信息。
【做法5】 建好队伍提升信息质量
云南省怒江州主要依托基层一线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了劳动力信息“1人1表”纸质登记台账,并将信息录入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进行后续动态更新管理。同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上的本地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核实和管理。目前,怒江州正在建设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劳务信息采集管理员队伍,由专人负责信息摸查工作和两个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
【做法6】 输出地输入地供求数据共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就劳务输出与浙江省杭州市达成协议,衔接恩施州公共招聘网和杭州就业网,整合恩施州求职需求信息和杭州市岗位供给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做法7】 驻输入地工作站成为信息收集前端
云南省怒江州在广东省珠海市建立劳务服务工作站,对一些有合作意向的优质企业进行前期考察调研,合作意向达成后,汇总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反馈至怒江州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其将信息传递至乡镇、村组,层层开展工作。
【做法8】 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
陕西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就业扶贫政策、用工岗位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流程等,按就业群体特点分别印制成《就业扶贫用工信息册》、就业信息宣传海报、就业信息卡片、《大学生就业扶贫用工信息册》,通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向群众广泛发放。同时,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政策和岗位信息,实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贫困户全覆盖。
汉中市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略阳县电视台合作,组织记者赴江苏省南通市实地采访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拍摄《略阳精准劳务输出助力脱贫攻坚》专题片,安排各村组织播放。在专题片中,略阳县外出务工人员讲述了自己的亲身感受,激励贫困劳动力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做法9】 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云南省怒江州注重发挥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邀请优秀的带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动员,现身说事分享经验,鼓励更多的村干部和带头人带队外出务工。组织返乡农民工代表座谈,了解他们在外务工情况,鼓励他们带动更多的亲戚朋友外出务工。
每次宣传动员后,由组织者统计劳动力基本信息及就业意愿,反馈至村组或乡镇,由乡镇汇总后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做法10】 招聘会提供全方位服务
陕西省汉中市及其各县(区)人资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与江苏省南通市及其他对口就业扶贫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邀请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汉中参加招聘会。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会在本县(区)的宣传、组织等工作,包括场地安排、会场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理、招聘成果统计汇总、组织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劳动力就近参加招聘会等,同时现场为参加招聘会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求职登记、面试录用等服务。
【做法11】 输出输入地合作开展体检
云南省怒江州和广东省珠海市用工企业对接,确定珠海企业的通用体检项目,与本地医院对接后达成协议,有序开展体检工作。怒江籍劳动力体检费用由珠海驻怒江工作站支付。
【做法12】 输出地输入地共同为务工人员购买保险
云南省怒江州输送到广东省珠海市务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珠海出资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怒江分公司捐赠。
【做法13】 输出地提供保险、体检多项服务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对通过家政公司招聘到北京务工、签订半年以上雇佣合同的“天镇保姆”做出承诺:报销到京火车票,购买意外伤害险,每两年提供免费体检一次。同时对雇佣“天镇保姆”的雇主承诺:合同期内保姆工资不上浮,对保姆服务不满意,县政府负责协调培训基地和家政公司免费调换。
【做法14】 集合多方力量多渠道开展培训
云南省怒江州充分调动州、县(市)、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力量,结合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和怒江新城建设等项目,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帮扶力量及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引导性培训,大力开展钢筋工、砌砖工、挖掘机驾驶员、厨师等职业的技能培训。建立福贡县鹿马登乡赤洒底村阿路底小组、泸水市老窝镇崇仁村委会苗嘎小组等五个技能培训示范点,以点带面开展培训。珠海市与怒江州在泸水市联合设立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包括职业精神、劳动纪律、权益维权、安全保障等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引入珠海企业培训模拟生产线,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送。
【做法15】 培训助力劳务品牌打造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委、县政府不断强化对外出务工人员培训与劳务品牌培育工作,打造“天镇保姆”品牌。
当地成立宣传动员团队,入村头、站地头、坐炕头,给贫困群众算对比账、增收账、长远账,营造出社会尊重、邻里羡慕、丈夫支持、子女理解的良好氛围,引导妇女走上家政服务岗位,踏上就业脱贫之路。
“天镇保姆”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是保姆过硬的素质。依托“千村万人”创业就业等技能培训工程,天镇县与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劳动保障学院等学校对接,创建“基地+中心+高校”的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既重理论又重实操,既有坐姿、站姿、沏茶倒水等礼仪培训,又有菜肴烹调、家居保洁以及老、病、幼、孕护理等家政技能培训。此外,为了强化“天镇保姆”勤劳、淳朴、善良、诚信的特质,天镇县还将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德、孝文化引入培训课堂,将“崇德、守信、勤俭、文明”的理念融入到家政培训中,进一步提升了“天镇保姆”品牌的内涵。
【做法16】 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
四川省于2018年启动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在充分掌握输入地用工企业、行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意愿的基础上,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开设“扶贫专班”,采取单独编班、小班教学的方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实行“包吃住、包学会、包就业”。同时,充分发挥定点培训机构、对口帮扶城市和转移就业城市培训机构、“一对一”帮扶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产业发展和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实际需求,拓展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语言和引导性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五大类培训。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农民夜校”“培训大蓬车”“田间课堂”等“送培训下乡”活动,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接受“短平快”的技能培训。
【做法17】 专人专车护送外出务工人员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组织的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上,达成就业意向的有967人,最终输送到南通各企业务工的有596人。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期派3名工作人员带领65名务工人员,乘火车前往南通,之后包租了12辆高速大巴车,抽调12名工作人员带队,将其余的531名务工人员送往南通,并协助用工企业安置好务工人员。
【做法18】 专人护送,因人荐岗
云南省怒江州对输送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由州、县派专人护送到企业,协助做好岗位安置和前期稳定就业工作;输出人数不足10人的,在几个中转站安排好接送人员。输送途中除了保障安全之外,护送人员要充分用好输送途中的时间,与外出务工人员沟通交流,充分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性格、能力、需求,以便到企业安置时,尽量做到“因人荐岗”。护送人配合用工企业做好务工人员吃、住、行、岗位安排和思想工作,并在务工人员入厂后进行一段时间的驻厂服务工作。
【做法19】 解决务工人员实际困难,促进稳定就业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城固之家”成立于2018年年初,目的就是为在江苏省南通市务工的城固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维权、看病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并为无合适岗位的及时解决岗位,为经济拮据的给予资金垫付,实现稳定就业。同时,两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通过“城固之家”发布招聘信息。经过近半年的运作,“城固之家”的保障服务得到了城固籍务工人员及其家人的高度认可,社会效应不断扩大,许多在南通周边务工的城固籍人员得知后,遇到困难纷纷打来电话求助。目前,“城固之家”的服务已经辐射到汉中市周边县(区)乃至陕西省其他县(区)的外出务工人员。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坚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跟踪回访服务工作,在集中输入企业建立QQ群、微信工作群,实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积极为务工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有效维护务工人员权益。对成批次输出人员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和用工企业沟通多次,帮助务工人员解决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确保了务工人员稳定就业。
【做法20】 建立工作站,提供长期跟踪服务
湖北省十堰市组建工作专班长驻广东省,服务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广东省务工就业。黄石市通过内引外联等方式,分别在黄冈、恩施等地建立劳务协作联络工作站,更好地为在外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服务。
【做法21】 制定落实全方位的优惠政策
云南省怒江州出台了鼓励创业就业的23条措施,及时落实相关奖励政策,转移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怒江州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
一是提供交通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省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助交通费500元/人;到县(市)外省内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助交通费200元/人。
二是组织发动补助。对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组干部、务工带头人和农村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其组织输出后实际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人数,凭有关证明材料,向输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
三是扶贫车间就业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是职业培训补助。对企业新录用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不超过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给予不超过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不超过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年可增加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即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可在省级确定的基数上再上浮30%。
五是“三险”补贴。鼓励推动当地劳务公司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成为劳务经纪人,当地劳务公司招收本地贫困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可按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六是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贫困县市建设创业园区,加大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9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优先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创业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七是鼓励和引导基层干部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层干部发动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并带队到省外务工,允许其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农民工服务地开展驻厂跟踪服务;同时,允许其在农民工服务地就业,收入全额归个人所有,原单位工作关系不变、职务不变、工资待遇不变;跟踪服务期3—12个月,工作成绩确实突出者,经批准后跟踪服务期可再延长12个月;跟踪服务要求农民工3个月稳定率70%以上,6个月稳定率60%以上,若稳定率达不到要求,则召回原工作岗位。
二、 劳务输入地经验做法
【做法1】 在输入地设立工作站点
广东省珠海市在云南省怒江州设立对口帮扶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站,由珠海市国资企业——珠海市农控集团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运营。工作站在怒江州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务中介机构合作,负责解决怒江州劳动力在组织输送过程中产生的体检、交通、餐饮、保险等费用,协助当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及组织输送工作。
【做法2】 输入地“输出”经验与技术
江苏、陕西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江苏省联合举办陕西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班,陕西省、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10个市56个贫困县(区)部分就业扶贫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负责人共计76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通过介绍江苏省经验做法,让学员在思想上有启发、知识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陕西脱贫攻坚大局和就业扶贫事业。
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陕西省汉中市援建了一个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即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为汉中市接官亭镇改造就业服务大厅,添置办公电脑、复印件、打印机、信息显示屏、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并量身定制了人力资源跟踪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汉中市计划在全市推广这种标准化基层平台,以促进全市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提档升级。
【做法3】 利用互联网开展就业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发了“人人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平台端口向对口帮扶地区延伸,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手机终端与丰台区同步实现岗位信息检索、求职简历生成、远程终端面试,足不出户即可共享丰台区岗位信息资源。
成都市青羊区建立面向得荣县的远程视频招聘系统,并实行就业岗位信息“周周推”。
【做法4】 用工企业与贫困县精准对接
2017年,天津市组织12家企业赴山西省太原市,每家企业与2个贫困县签署就业扶贫劳务协作协议,形成用工企业与贫困县精准对接的帮扶模式。
【做法5】 遴选优质企业建立转移就业基地
广东省珠海市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建立对口云南省怒江州劳务协作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基地成员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用工需求稳定、工作环境和食宿条件较好,且必须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扶贫济困事业有爱心、有感情,愿意向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给予额外关照。基地在成员企业的选择上,注意了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企业类型互补,还考虑了企业自身和周边配套情况,充分照顾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各年龄层次不同岗位需求及夫妻房、子女入园入学等生活需求。为降低用工成本,激励企业主动招录并留住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珠海市出台政策,对招用怒江州劳动力的用工企业按就业时间不同和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社保补贴。
【做法6】 组织用工企业深入输出地开展招聘宣传
广东省珠海市每年利用春风行动、企业用工节点和云南省怒江州少数民族外出务工节点等有利时机,组织部分优质企业赴怒江州,深入各县市、乡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招聘对接活动,加深用工企业对怒江州的认知和感情。珠海市正在建设“怒江岗位信息专栏”,利用珠海人力资源网资源优势,筛选发布适合怒江州贫困劳动力的岗位需求信息。
【做法7】 输出地输入地共同开展“春风行动”
江苏省紧紧抓住春节前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高峰期”和“黄金期”,坚持既要“转”出去、又要“引”进来的工作思路,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展了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18年2月在陕西省安康市举办了活动启动仪式暨苏陕扶贫劳务协作招聘会,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常州、南通、镇江、扬州等市也分别与陕西省对口帮扶地区同步开展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累计推送江苏省优质用工岗位信息8万多个,广泛宣传了江苏省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陕西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赴江苏就业。
【做法8】 定向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2017年,福建省福州市创新思路,按照“定向、定岗、定制”精准就业扶持原则,在编制紧张、岗位有限的情况下,拿出50个事业单位岗位、105个市属国有企业岗位,全部面向定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学历、放宽专业限制,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94名。2018年,福州市再次组织37家事业单位、26家国有企业拿出155个岗位,面向定西定向招聘。
【做法9】 输出地输入地协同服务务工人员
广东省东莞市聚焦精准落地,实现稳岗服务协同。东莞大力推动和协助云南省昭通市县(区)一级政府在东莞设立派出机构,目前昭通市有关县(区)在东莞成立了9个劳务工作站,共同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在东莞稳定就业。昭通市威信县与东莞市大岭山镇创造了“四不愁、三保障、两放宽、两补助”的服务模式,即向群众公开承诺路费不愁、吃饭不愁、住宿不愁、工作不愁,工资有保障,权益有保障、服务有保障,务工半年以上给予500元交通补助、1000元稳岗补贴。对威信县举家赴大岭山镇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随同子女就学,大岭山镇还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学校减免学费500元的优惠,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威信县已向东莞市输送了大批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80%以上,稳岗率达到90%以上,成效明显。
江苏省南通市建立了统一接站制度,只要是输送来南通就业的人员,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白天还是黑夜,无论人多人少,都会组织企业派专车专人接站,并举行欢迎仪式。
【做法10】 在输出输入两地设立服务机构
广东省珠海市在云南省怒江州设立对口帮扶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站(简称珠海工作站),同时在珠海设立了“怒江员工之家”,两家服务机构均由珠海市国资企业-珠海市农控集团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运营。珠海工作站在怒江州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务中介机构合作,负责解决在组织输送怒江州劳动力过程中产生的体检、交通、餐饮、保险等费用,协助当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及组织输送工作。“怒江员工之家”免费提供接站、食宿、岗前适应性培训、人岗匹配交接、生活用品发放及协助入职等“一站式”服务。怒江籍务工人员到达珠海后,先统一住进“怒江员工之家”,用工企业在此与务工人员座谈后,达成就业意向后办理入职、安排岗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如果务工人员无法适应首次安置企业的,可重新返回“怒江员工之家”,待联系好其他企业后再次进行安置。珠海要求接收企业与怒江籍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损害怒江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做法11】 跟踪提供就业服务
江苏省南通市构建了外来务工人员人文关怀机制。考虑到务工人员初来乍到,可能对工作岗位不适应,采取兜底安置的办法,凡应聘后不适应或不满意工作岗位的务工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视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或企业就业,直到其满意为止。同时,还积极做好来南通务工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指导企业从饮食、住宿、业余生活等多方面关怀汉中籍务工人员,尽量满足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
【做法12】 多部门联动开展务工人员关爱服务
广东省珠海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怒江州驻珠海劳务服务工作站服务怒江州在珠海务工人员,开展就业动态跟踪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务工人员动态信息台账。两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动,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定向提供关爱礼包、“圆梦计划”学历提升、“跨越山海的相会”留守儿童夏令营、“平安回家、相约珠海”全程免费资助返乡过春节等一系列关爱服务,帮助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稳定就业。珠海市的真心关爱服务让务工人员找到了家的感觉,2018年以来,怒江州新增转移珠海就业1831人,稳定率由2017年的40%提升到90%。
【做法13】 细化基层劳务输出奖励制度
广东省珠海市出台对口云南省怒江州劳务协作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扶持怒江州开展劳务输出脱贫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奖励办法,对外来务工并稳定就业的怒江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组织动员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村干部、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均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珠海市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奖励。对在珠海稳定就业满半年的怒江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600元的稳定就业奖励;对在珠海以外其他地方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怒江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300元的稳定就业奖励。各结对帮扶区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其中怒江州兰坪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珠海就业满1年,可获得各项奖励补助累计达8600元。
二是承担招聘、组织输送等费用。对有愿意来珠海就业的劳动力,由怒江州各县(市)乡(镇)组织送至六库或兰坪县城后,面试、培训及组织输送期间产生的体检、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珠海驻怒江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站支付。珠海市还全程资助怒江籍务工人员乘坐高铁专列返乡过春节。
三是基层组织劳务输出奖励。对村干部、劳务经纪人(务工带头人)动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转移珠海就业一次性奖励300元/人;转移珠海以外地区就业一次性奖励80元/人。动员非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转移珠海就业一次性奖励100元/人标准;转移珠海以外地区就业一次性奖励20元/人。
对劳务中介机构动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组织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转移珠海就业一次性奖励150元/人,转移珠海以外地区就业一次性奖励80元/人;动员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珠海就业一次性奖励50元/人,转移珠海以外地区就业一次性奖励20元/人。
四是职业学校输送补贴。对输送学生前往珠海就业满6个月的怒江州职业学校,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工作经费扶持。
五是驻厂跟踪服务奖励。对发动人数、带队人数和稳定率达到要求并在务工地开展驻厂跟踪服务的乡镇干部、村干部,给予跟踪服务奖励。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00元/月标准奖励驻厂基层干部,从第4个月起至第7个月止每月可申请1次,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半年后不再奖励,每人最多给予4个月奖励,同一地区不同企业可累计计算。
为解决怒江州劳务输出工作经费问题,充分调动当地村干部、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宣传、组织、动员的积极性,珠海市每年支持怒江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经费300余万元。
【做法14】 加大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力度
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市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劳务基地(即与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开展劳务协作的地区)建设运行费补贴。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每年给予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万-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劳务基地开展劳动力就业状况和需求调查、宣传企业用工信息、举办劳务协作招聘活动、护送务工人员来南通等劳务协作工作的经费。
二是劳动力输送奖励。鼓励和支持劳务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市区重点帮扶企业输送劳动力,并提高就业稳定性。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当地劳动力初次到重点帮扶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8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次组织10人以上市外劳动力初次到重点帮扶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8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
三是推荐就业奖励。各类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20人以上(扶贫地区5人以上)毕业年度学生到市区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