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印发《巴中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大力扶持返乡下乡创业。
一是强化基本要素保障。对创业者土地流转达到60亩以上的给予奖补,其中开展粮食种植30亩以上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办实体或孵化创业项目的,按100%、80%、50%的标准给予前三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以外租赁经营场地创办实体的,按上一个经营年度租金的40%给予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是提高担保贷款额度。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个人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下乡创业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补贴;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的,可享受吸纳就业奖补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