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类对应关系 推动专技队伍建设 广西出台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政策

2019.04.18

近日,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对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通知》主要对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分别为:准入类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对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通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通知》还明确,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对应相应层级择优聘任。(戚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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