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多名员工工资。企业所在街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及时介入处理,由于公司与员工都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双方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员工认为支付周期较长,担心到时候拿不到调解款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经过审查,仲裁委员会出具了加盖电子公章的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无需亲自到仲裁院,就拿到了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除了员工的顾虑。
近年来,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2018年,海淀区仲裁院立案近1.9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8.3%,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
推进调解组织建设——调动社会多方面力量参与争议化解
今年年初,海淀区东升镇、北下关街道、万寿路街道三家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被评定为北京市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
据了解,海淀区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该区已搭建起以仲裁院为主导,以区总工会、各街镇、行业协会、园区调解组织为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的网格化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了74家基层调解组织,50%以上的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在基层得到化解。中关村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还被评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
经过长期调研,海淀区仲裁院发现基层调解组织存在人员结构老龄化、法律基础知识薄弱等问题,调解工作开展起来往往不够顺畅。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淀区仲裁院一方面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召集全区200多名基层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另一方面建立一对一指导制度,即一个仲裁员对接指导一个基层调解组织,定期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流动仲裁庭、法律讲堂等活动。除此之外,海淀区仲裁院还积极探索破解问题的新方法。该院指导中关村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此外,海淀区仲裁院还指导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聘任11名兼职调解员;联合区总工会,成立区调解中心派驻仲裁院工作站,积极调动社会多方面力量参与争议化解。
加强制度创新——有效保证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日前,海淀区仲裁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7项争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未开庭就拿到了调解书。
据海淀区仲裁院院长王春泽介绍,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海淀区仲裁院设立案前调解庭,主要针对集体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等重点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工作,由“金牌调解员”牵头,当日受理、当日组庭,在保证程序期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快调、快结。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该院还推行以强化案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为核心的要素式办案方式。他们将仲裁请求归纳成工资、补偿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伤、竞业限制等七类,并制定相应的案件要素调查表,交由双方当事人庭前填写。仲裁员庭审时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直接确认,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避免对同一问题重复处理,节省开庭时间,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了11天。
“海淀区仲裁院全面规范立案、调解、合议等环节,做到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王春泽表示。据了解,海淀区仲裁院制定案件流转制度,实现从立案、证据交换、开庭、结案、案卷归档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行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庭审记录规范;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有效保证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提供优质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海淀区仲裁院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便捷的仲裁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海淀区仲裁院积极推行“互联网+调裁衔接”办案模式,制定网上文书审查确认制度,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将过去传统的书面审查确认程序简化为网上审查确认,调解书立等可取,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
此外,海淀区仲裁院还推行“五心”工作标准,做到努力工作要用心、办理案件要专心、对待群众要热心、接待倾听要耐心、调解工作要恒心;推广主动迎、笑相问、双手接、快速办、双手递、望相送的窗口服务“六步工作法”;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流动仲裁庭,变被动受理为上门审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发放仲裁建议书,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开展“阳光仲裁”活动,网上公开生效文书,提高办案透明度。
“我们通过建立案件回访、监督卡、信访反馈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风建设不变形不走样,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调解仲裁服务。”王春泽表示。(栗然 何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