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微企业成立联合企业年金

2019.03.15

总体上看,养老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多元化的产品供应趋势,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不均衡的局面还未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比例高、投资方式单一和投资收益较低等原因广受诟病,企业年金参保增速较缓甚至有下滑趋势,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从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布迄今,企业年金制度难以推行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在及时调整相关配套政策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新变化。

目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大多为央企、国企,覆盖范围有限。作为市场新兴主体的小微企业既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实力,也未形成运作企业年金投资的意识。因此,应充分发掘企业年金制度的潜力,将着眼点落在小微企业身上,立足于扶持小微企业建立联合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健全投资收益及时反馈机制。

顶层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多家小微企业成立联合企业年金的可行性,一方面要在适当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比例的基础上引导小微企业成立联合企业年金,另一方面支持小微企业聘请年金管理专业机构,有效提升企业年金投资收益。

在扶持小微企业建立联合企业年金过程中,不仅要简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规定,减少审核和备案环节,加强联合企业年金投资运作的第三方监管,还应尽量保证联合企业年金制度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在享受地方政策方面基本一致,甚至享受更优惠的扶持。

建立健全投资收益及时反馈机制。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投资模式单一、收益较低。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要允许企业年金管理专业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实际设计多元化的投资模式,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进行个性化的组合投资,并形成及时反馈机制,使全体参保职工随时随地可查看企业年金投资收益。

推广企业年金制度还应继续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力度,采取多项措施调动参保职工缴费积极性,支持高收入群体、临近退休群体按比例多缴多得。张修宁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社局)


  • 企业
  • 年金
  • 联合企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