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56元

2019.02.12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大病保险筹资政策,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36元提高至每人56元。提高筹资标准后,预计宿迁市大病保险每年支出2.7亿元,将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

2018年,全市大病保险累计补偿17.28万人次,共2.99万人,补偿大病保险资金1989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18497万元、城镇职工1401万元。大病患者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13.9个百分点,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周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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