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对技校教师按工作岗位实行分类评价,首次开设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进一步开拓技校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今年,符合评审条件的技校教师即可按照岗位属性,申报正高级职称。
该文件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将技工院校教师分为文化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指导两个专业,其中文化理论课教师分为正高级、高级、讲师、助理讲师4个层级;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4个层级。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宁夏完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双师型” “一体化”教师评价标准,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同时,宁夏加大突出贡献人才政策倾斜。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和职称层级等条件限制,直接破格申报技校系列高级职称。(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