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适用岗位有限制

2019.01.31
刘某看到协议上写明,自己在两年之内不能去和公司同行业的任何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每个月给他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如果自己违约,则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刘某并不想影响自己的再就业,拒绝签订,张经理却说,不签,公司就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刘某认为公司这是用威胁的方法留人,张经理却说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不知该如何办的刘某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员告诉他,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并非所有岗位员工都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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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这种岗位的人也签竞业限制协议,这不是断了我找工作的路吗?你们这样留人,也太过分了吧!”刘某实在想不明白,公司怎么会让自己签这么“高级”的协议。

刘某是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车间普工,刚进入公司一年。因觉得公司待遇不好,他最近提出了辞职。但公司人事部张经理却要求他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并说这是公司的通行做法,离职的技术工人都必须签这个。刘某看到协议上写明,自己在两年之内不能去和公司同行业的任何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每个月给他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如果自己违约,则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刘某并不想影响自己的再就业,拒绝签订,张经理却说,不签,公司就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刘某认为公司这是用威胁的方法留人,张经理却说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不知该如何办的刘某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员告诉他,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并非所有岗位员工都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刘某的工作内容和职级,他作为一名普通技术工人,既不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也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而且,任何协议的签订,都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以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来胁迫刘某,这样的协议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

随后,劳动保障监察员上门执法,向该公司解释了法律规定,告诉他们这样不仅留不住人,还会有法律风险。最终,该公司放弃了与刘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要求,刘某得以顺利辞职。

  • 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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