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推动工作,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户数达到1450家,基金积累规模达到107.2亿元,参加职工23万人,累计享受年金待遇人数2.04万人。
积极完善企业年金政策。认真贯彻人力社保部、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印发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同步发布企业年金宣传提纲及政策问答,通过扩大范围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年金、规范要件方便用人单位经办年金、拓宽渠道保障参保职工领取年金等多项措施,促进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创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积极回应用人单位为纳入“千人计划”、人才绿卡、“131人才工程”、企业创新型领军人才、海河英才等各类人才先行建立企业年金的需求,创新开展企业人才年金集合计划试点,不断完善相关办法。
全面优化企业年金管理。深入落实“一制三化”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程序,明确办理要件,将滨海新区注册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全部下放区内办理。其他区年金备案全部集中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提高备案服务效率。
着力加强企业年金宣传。开展企业年金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市局集中宣传、各区自主宣传、相关部门现场宣传和推介宣传等多种手段,面向各类参保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广泛宣传,累计开展集中培训5次,推介会17次,2000余人次参加,发放宣传材料6500份,扩大政策知晓率,更好保障职工养老权益。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