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社厅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从就业服务等方面发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措施》规定,要全面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通过深入企业挖掘就业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对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全省每年组织不少于5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
《措施》还明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3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各级创业大赛,对获奖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等优秀创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支持。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
据了解,2018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共计16.71万人。毕业生总数较去年增加1.12万人,再创近年来新高。(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