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东台市人社局与该市信用办联合印发通知,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该市将把存在下列行为的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克扣一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克扣10名以上农民工劳动报酬且数额合计在6万元以上,经责令仍不改正;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东台市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相关信息还将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徐一峰 朱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