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河口市五措并举源头化解劳动争议

2019.01.03
年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源头解决劳动争议化解难题,老河口市积极做好调裁衔接工作,通过五项举措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逐渐形成了组织完善、执行力高、上下相通、左右逢源的市、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调解网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将劳动用工密集、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纳入重点名单,协调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该市乡镇办、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服务名单内基层调解组织覆盖率均达到100%,均配备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专职调解员。

近年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源头解决劳动争议化解难题,老河口市积极做好调裁衔接工作,通过五项举措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逐渐形成了组织完善、执行力高、上下相通、左右逢源的市、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调解网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将劳动用工密集、劳动争议频发的企业纳入重点名单,协调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该市乡镇办、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服务名单内基层调解组织覆盖率均达到100%,均配备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专职调解员。

二是建立调裁衔接制度。推行劳动争议案件由乡镇办基层调解组织先行受理,与企业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疑难案件市级参与的三级互动调解模式,将劳动争议尽量控制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三是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市基层调解员、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劳动法律常识与调解能力。近年来,该市开展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余人次,颁发调解员证书70本,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建立仲裁员指导制度。结合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市级4名专职仲裁员分别联系全市基层调解组织,每月至少2次与所联系单位调解员、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对企业用工、争议预防、案件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交流。

五是建立疑难案件报告制度。基层调解组织在受理及处置集体争议、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必须向市仲裁院请示报告,由市仲裁院派出专职仲裁员到场协助参与案件的调解,并全程跟踪提供服务。(郑双 周厚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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