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解难题 奋力谋新篇——北京市调解仲裁机构着力提高工作效能

2018.12.29
年来,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着力在实体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破解难题,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约七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化解,为维护首都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严选拔补短板全力高效处理争议案件 10月14日,周日,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马瑞娜来到仲裁院,加班处理案件。在朝阳区仲裁院,仲裁员每周末加班一天几乎是工作常态。

近年来,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着力在实体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破解难题,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约七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化解,为维护首都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严选拔补短板 全力高效处理争议案件

10月14日,周日,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马瑞娜来到仲裁院,加班处理案件。在朝阳区仲裁院,仲裁员每周末加班一天几乎是工作常态。

近两年,北京市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于高位运行,年均达到8万件以上。为了高效处理争议案件,北京市注重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北京市严把仲裁员选拔关,92%的专职仲裁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0%以上具有法律专业或人力资源专业背景,近20%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仲裁员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老带新、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裁决书写作指导等形式,不断提升仲裁队伍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专职仲裁员达到470余名。

此外,该市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已建成13家仲裁院和1家仲裁中心。办案机构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飞跃,办案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各仲裁院已成为集现场咨询、立案接待、法律援助、专业调解、调解协议置换、仲裁裁决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仲裁服务社会的功能实现质的提升。

“建院后,案件处理效能显著提升,年均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建成的仲裁院,仲裁院院长王春泽对仲裁实体化建设深有感触。

建制度推示范 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

今年10月,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设公开示范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来自全市的100余名仲裁员、法官、学者等进行现场观摩,并在庭后进行了研讨交流,提升了庭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接待工作、立案管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等10项规章制度。该市制定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仲裁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依法履行仲裁委员会职责;制定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制作规定》,对全市仲裁文书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高了仲裁文书制作水平和案件处理质量;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若干规范》,在全市仲裁系统广泛开展了以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庭审笔录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庭审三规范”活动;出台了《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简易处理暂行办法》,对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有效缩短案件处理时限。

“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引领,有效提升了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度,确保了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北京市还不断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完善联合培训制度,打造裁审交流平台,逐步规范案件受理、财产保全、证据认定等裁审衔接程序,及时统一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抓基层筑防线 积极推动争议源头化解

“今天在媒体上看到你们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对我们预防劳动争议很有帮助,希望以后多发布相关案例。”今年10月25日,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张经理给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打来电话。

自2015年起,北京市人社局每年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风险提示,预防劳动人事争议发生。今年发布的十大案例涉及年休假、竞业限制、试用期、开具离职证明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人事争议。

除了做好以案普法工作,北京市还注重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该市不断加强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的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建设,推动用人单位内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据统计,北京市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已经实现全覆盖,各类调解组织达1000余家,调解员2000余名,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初步形成。

同时,该市广泛开展流动仲裁庭进街道、进园区、进高校等活动,将化解争议关口前移,力争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重合作促联动 协同处理跨区域争议

2017年1月3日,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王海龙风尘仆仆地赶到首钢唐山地区巡回仲裁庭,审理了一起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案件。当天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巡回仲裁庭提供的方便与服务给予肯定。这是北京市处理的首例跨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标志着北京市落实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意见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年来,北京市人社部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人社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关于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顺义区与天津市宝坻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同处理协议》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

“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机制建立以来,1000余件涉及津冀两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我市妥善处理。”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北京市仲裁机构延伸服务触角,与河北省仲裁机构在曹妃甸区联合开展劳动用工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指导外迁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和劳动争议调解培训;定期组织召开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会,进行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及案例研讨,推动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不断向纵深发展。(代爱军 杜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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